关于做好我校2022年秋季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天工奖学金、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发放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2-12-12浏览次数:6

教学院(部)、各位同学:

2022年秋季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天工奖学金经过学生申请、学院评选、学校审批公示报呈省教育厅批示,现将发放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时间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天工奖学金校领导已审批送至银行进行发放,近期内可以发放到学生卡内(具体以到帐时间为准)。资助资金按要求应发放至学生本人社保卡内,如因无法办理社保卡或其他原因的,学校将根据学生本人原建行资助卡(江西学生资助卡)进行发放或中国银行卡进行发放,具体发放将以学院有单位进行告知,如有任何问题可以先向学院查询。

二、发放标准

(一)国家奖学金:8000/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天工奖学金为评选等次相应金额用于奖励资助本学年学校认定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大二以上(含大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为一次性发放,由学院将学生获奖情况记入学生档案。

(二)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本学年学校认定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分三个等次,即:一等(4400元/年)、二等(3300元/年)、三等(2200元/年),分两个学期发放。;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标准统一为3300元,本次发放秋季部分1650元。

三、注意事项

奖助学金是由国家与自治区政府出资用于奖励学生学习、改善学生生活的,因此获奖(助)学生收到资金后应当珍惜资助资源,严禁班级从获奖受助学生中收取经费用于班费或其他用途,严禁获奖受助学生使用奖助学金请客、进行高档消费等违规行为,严禁多人分享一个指标及金额,不得以各种名义要求获奖受助学生捐赠捐助奖助学金。对于出现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追回资金,并严肃处理相关当事人和责任人。

希望获助同学发扬自立自强、艰苦奋斗的精神,合理使用助学金,勤奋学习,积极生活,以实际行动感恩党和国家的好政策。及时查询个人建设账户到账信息如未能及时收到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到资助中心(图书馆510-1,510-2)咨询反馈

联系人:余老师

联系电话:0790-6335819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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